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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岗”入驻曲沃县法院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21-09-28 09:06:39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8月27日,曲沃县人民法院和曲沃县人民检察院就检察机关驻法院“支持起诉岗”的设立举行了揭牌仪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丽生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克共同为“曲沃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岗”揭牌。

    “支持起诉岗”设立后,县检察院将派员在我院值班,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信息资料,指导群众收集、提交证据及举证、质证,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使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指引,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个人:1.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2.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3.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4.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且无力支付法律业务费用的;5.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6.其他确需给予法律支持与帮扶的人员。

      曲沃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大力支持、配合检察院“支持起诉岗”开展工作,力求通过司法机关的相互配合、支持,进一步强化法律指引,突出法律救济,拓展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渠道,努力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责任编辑:曲沃法院